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在年级或班级排名前3名,且学习成绩与综测成绩均进入前10%; 5.社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特别突出。 6.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学生。原则上要求党员、三年级以上。 |
按照教委下发名额进行评选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突出;排名在班级前40%。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申请人为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学生。 |
按照教委下发名额进行评选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一年内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且表现良好。 |
按照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根据实际情况审核确定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根据实际情况审核确定 |
地方政府资助 |
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在年级或班级排名前3名,且学习成绩与综测成绩均进入前10%; 5.社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特别突出。 6.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学生。原则上要求党员、三年级以上。 |
按照天津市教委下发名额进行评选 |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我市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3.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
根据实际情况审核确定 |
王克昌奖学金 |
单项奖奖金额度为2000元/人,“王克昌特等奖学金”奖金额度为8000元/人。 |
我校每年参与天津市教委设置的“王克昌奖学金”的评定。 |
按照天津市教委下发获奖人数评选确定 |
天津市资助贫困大学生助学金 |
一次性发放3000元 |
由天津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的帮困助学金,面向我校来自农村的贫困家庭学生 |
按照天津市教委下发名额进行评选 |
校内资助 |
校内奖助学金 |
“十佳大学生”校长奖学金 |
奖金额度为10000元/人 |
我校设立的学生个人奖励的最高荣誉,授予品德高尚,学业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事迹特别突出且在学生中有较大感召力和影响力的学生。奖金额度为10000元/人。 |
名额不多于10人 |
岐黄科技奖学金 |
奖金额度为5000元/人 |
授予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者。 |
名额不多于10人 |
“天中之星”特别贡献奖学金 |
奖金额度为5000元/人 |
授予在道德示范、学生工作、志愿服务、自立自强、学术科研、创新创业、文艺创作、体育锻炼、优秀共产党员、民族团结等领域至少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生。 |
名额不多于10人 |
优秀毕业生奖金 |
实习补助费,优秀毕业生奖金 |
毕业班不实行奖学金制度,发放实习补助费,按毕业年级学生总人数的10%评选优秀毕业生,并奖励优秀毕业生奖金。 |
按毕业年级学生总人数的10%评选优秀毕业生 |
校级奖学金 |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单项奖。 |
用于奖励一、二、三、四学年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综合类奖学金共设三个等级。单项奖:授予德、智、体综合测评有突出进步者、优秀学生干部、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及在各级学习竞赛、体育比赛、科技活动成绩突出者。 |
一等奖占学生总人数的5%; 二等奖占学生总人数的10%; 三等奖占学生总人数的15%。 单项奖占学生总人数的10% |
勇搏奖助学金 |
3000元/人 |
“勇搏奖助学金”旨在奖励立志成才、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同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砥砺他们“勇于拼搏、锐意进取、自强不息、善于创新”的优秀品质,培养和造就综合素质突出、专业能力过硬的合格人才。 |
每年约40人左右 |
学费减免 |
减收学杂费50% |
面向在我校入学的天津市低保家庭子女实行减收学杂费50%的政策 |
天津低保家庭学生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2000元,在学期间每人只享受1次 |
面向经济极度困难学业难以为继的极特殊困难学生 |
按照实际情况审核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