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4-11-03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天津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津财规【202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本科生、预科生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等级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分为一等国家助学金、二等国家助学金和三等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寒暑假除外(每年按照10个月发放完毕,若遇上国家政策的调整,则以新政策要求为准)。
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且表现良好。
为了确保国家助学金的评选过程中得以公平、公正地执行,若学生在参与评选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前往学生资助管理与服务中心或所属学院的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咨询。同时,学生亦可依照以下联系方式,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以下是学生资助管理与服务中心及各学院学生办公室的联系电话及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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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红烨 代诗瑞
审核|东晓明
来源|天津中医药大学党委学工部
天津中医药大学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鄱阳湖路10号 邮政编码:301617 联系电话:022-59596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