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学子:关于学费减免的通知请查收

作者:天中学生之家 时间:2024-09-10

@天中学子: 关于学费减免 的通知请查

各位同学:

为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天津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津政令第25号)、《天津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津中医发[2022]120号文)等相关要求,现开展2024-2025学年学费减免工作。

相关要求如下:

一、学费减免的原则


(一)经过审批符合减免政策的学生,只减免学费。

(二)享受减免学费的学生,减免后余下部分应在办理减免手续同时自行缴清。

(三)学费减免每学年申请办理一次,过期不予办理。减免期限为一学年。

(四)同时符合多项减免学费条件的学生,以减免学费金额高的一项为准,不累计多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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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费减免的对象及额度

1、孤儿,减免学费的100%

2、烈士子女,减免学费的100%

3、天津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天津市特困供养人员,减免学费的50%


三、学费减免所需材料

孤儿

(1)学费减免申请表一式两份(需学院盖章);

(2)学生第一次申请学费减免需提供乡镇及以上民政部门开具并加盖公章的孤儿证明;

(3)学生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烈士子女


(1)学费减免申请表一式两份(需学院盖章);

(2)烈士子女第一次申请学费减免需出具民政部门开具的烈士子女证明;

(3)学生本人及家长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学生本人及家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1)学费减免申请表一式两份(需学院盖章);

(2)天津市低保家庭子女提供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能够体现低保金领取流水);

(3)低保家庭子女提供乡镇或街道开具的学费减免证明信;

(4)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学生本人与享受天津低保的亲属在同一户口本中;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低保持有者与学生两人的。

天津市特困供养人员

(1)学费减免申请表一式两份(需学院盖章);

(2)民政部门发放的“天津市特困救助供养人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乡镇或街道开据的当月减免学费证明信;

(4)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学生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申请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在10月30日前的每周二下午13:30-17:00将以上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与服务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甲303)。


本期主编 | 胡静

本期责编 | 李红烨

本期审核 | 东晓明 袁修学

本期来源 | 天津中医药大学党委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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