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费减免申请表一式两份(需学院盖章);
(2)学生第一次申请学费减免需提供乡镇及以上民政部门开具并加盖公章的孤儿证明;
(3)学生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学费减免申请表一式两份(需学院盖章);
(2)烈士子女第一次申请学费减免需出具民政部门开具的烈士子女证明;
(3)学生本人及家长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学生本人及家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学费减免申请表一式两份(需学院盖章);
(2)天津市低保家庭子女提供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能够体现低保金领取流水);
(3)低保家庭子女提供乡镇或街道开具的学费减免证明信;
(4)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学生本人与享受天津低保的亲属在同一户口本中;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低保持有者与学生两人的。
(1)学费减免申请表一式两份(需学院盖章);
(2)民政部门发放的“天津市特困救助供养人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乡镇或街道开据的当月减免学费证明信;
(4)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学生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在10月30日前的每周二下午13:30-17:00将以上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与服务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甲303)。